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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5專用汽車廠家汽車維權釋疑
又到一年一度的“3.15消費者權益日”,有人歡喜有人愁。消費者期待著懸而未決的糾紛,能在“3.15”得到解決;廠家惶恐于各大媒體的曝光臺,期盼別拿自己開刀,公關部門四處“滅火”;媒體則似乎一時間挺直腰桿,擁有了“生殺予奪”的大權。關于哪家企業(yè)將現(xiàn)身“3.15”晚會的猜測,更成為近一段時間的熱門談資。
近年來,汽車屢屢成為“3.15”曝光的重災區(qū)。在召回法規(guī)、三包條例相繼出臺的背景下,關于汽車產品的消費糾紛似乎有增無減。當“3.15”已成為一年一度的消費者集體狂歡和廠商的季節(jié)性恐慌,汽車消費維權似乎也走進了一個怪圈。去年央視曾集中曝光大眾DSG以及江淮汽車生銹等問題,加上新汽車三包的正式實施,今年汽車消費很有可能仍然是重點領域。央視3·15晚會或持續(xù)關注汽車消費領域。
不久前發(fā)布的一份《中國汽車消費維權年度報告2013黃皮書》也顯示,2013年中國工商系統(tǒng)和消費者協(xié)會組織受理乘用車投訴1.2萬多起,投訴量比2012年增長了55.46%。
汽車為何逐漸成為投訴糾紛重災區(qū),難道隨著技術水平的提升和多年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的汽車質量水平反而在下滑?盡管從客觀上來說,汽車上電子化技術使用比例的提升,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汽車出現(xiàn)故障的幾率,但在筆者看來,投訴量的增大似乎并不能與汽車質量直接劃等號,而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幾個方面。其一,汽車擁有較長產業(yè)鏈,這使得圍繞汽車的糾紛可能出現(xiàn)在其所涉及的眾多相關領域之中;其二,國內汽車銷量的連年增長客觀上帶來了“基數(shù)”的爆發(fā)性增長;其三,汽車售價高,在消費金額中的占比高,同時涉及人身安全,使消費者對汽車使用過程中的情況更加敏感;其四,部分首次購車的消費者在車輛使用和養(yǎng)護方面相關知識的普及需要一個過程,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汽車相關投訴的數(shù)量。換句話說,汽車成為3.15重災區(qū)的背后,是其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地位的與日俱增。
2013年,汽車召回條例和三包法規(guī)相繼實施,使消費者在維權方面有了依據,也對汽車廠家及相關銷售、服務商起到更多約束。然而,但不可否認的是,我們仍然缺少完備的維權法律體系,在執(zhí)行部門設置和流程的可操作性上存在明顯不足。2013年,全球范圍涉及安全氣囊的召回車輛達460萬輛,而中國范圍僅有4.5萬輛,其中的直接原因就是我國缺乏對于安全氣囊的相關評價標準。而對于從去年10月起正式實施的汽車三包,據媒體調查,政策實施以來僅兩成消費者得到車輛退換解決。當然,正如前文所述,部分汽車相關故障,是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相關知識缺乏而人為造成的。但不可否認,自三包法規(guī)公布之初便被各界廣泛討論的諸如第三方鑒定檢測機構等問題,仍然成為消費者通過三包法規(guī)順利維權的一大阻礙。
3月15日,經過修改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將正式實施。其中第十三條第三款規(guī)定,購買汽車后6個月內,消費者只需證明自身由于汽車瑕疵受到損失即可,而責任舉證環(huán)節(jié)就由過去的“誰主張誰舉證”轉由經營者負責??梢哉f,這種“舉證倒置”的規(guī)定,將極大減輕消費者的維權成本。但《新消法》的實施,能否使汽車三包中消費者舉證難的情況成為“過去時”,我們仍不得而知。
一方面是汽車在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位置,另一方面是仍顯滯后的消費維權環(huán)境。這種反差,使人們對3.15寄予了太多期望,并使之成為一次維權的狂歡。然而,3.15越是受到異乎尋常的重視,我們就越能感受到消費者權益保障上存在的缺失。這似乎成了一個悖論,一個怪圈,而如何打破它,僅憑一個部門、幾部法案恐怕遠遠不夠。事實上,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本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,其中不僅需要相關配套法規(guī)的完善和細化,也要有相關部門的執(zhí)行力度和堅決態(tài)度,更要有包括媒體在內的輿論環(huán)境的積極引導與配合。從某種意義上說,只有當3.15歸于平淡,不再成為媒體導演、消費者唱戲、廠家集體恐慌的維權盛宴,消費者才能真正挺直腰桿,消費者權益保護才能落到實處。